- 保险期限: 1年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产品特色
提供意外伤害医疗费用补偿,免赔金额低。
本产品可附加于下列主险:
光大永明鸿运相传终身寿险(分红型)
光大永明瑞盈无忧重大疾病保障计划
光大永明长盛投资连结保险
光大永明福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
光大永明康顺无忧重大疾病保障计划
光大永明永保安康定期重大疾病保险
光大永明安逸终身两全保险(分红型)
光大永明连年喜年金保险
光大永明鸿祥人生综合保障计划
光大永明永宁康顺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说明 |
---|---|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 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需经医院进行必要的治疗,我们对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 日内支出的必须且合理的实际医疗费用一百元以上部分向被保险人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
投保须知
保障期限: 1年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需经医院进行必要的治疗,我们不承担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的责任:
1、您对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附加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b、被保险人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期间;
7、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8、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9、被保险人因精神疾患、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的意外;
10、被保险人因疾病、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腹产)、药物过敏、食物中毒、整容、医疗事故导致的伤害;
11、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12、被保险人进行潜水、滑水、滑雪、滑冰、滑翔伞、跳伞、攀岩运动、蹦极、探险活动、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13、被保险人从事井下作业、火药、爆竹制造等高风险工作。
被保险人发生的下列医疗费用,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1、用于矫形、整容、美容、心理咨询、牙齿修复、牙齿整形或安装及购买残疾用具(如轮椅假肢、助听器、配镜等)的费用;
2、被保险人体检、疗养、康复治疗、先天性疾病治疗费用;被保险人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及分娩以及由以上一个或多个原因引起的并发症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3、被保险人的交通费、食宿费、生活补助费、误工补贴费;
4、保险单签发地所在城镇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中不予支付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