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期限: ≤1年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16-65周岁
产品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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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责任 | |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或疾病导致住院接受治疗,获得每日住院津贴给付 | |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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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津贴医疗保险金 |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或疾病住院治疗,本公司按保险单上载明的每日住院津贴乘以 扣除三天后的实际住院天数向被保险人给付住院津贴保险金。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16-65周岁
保障期限: ≤1年
保障期限: ≤1年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住院,本公司不负每日住院保险金给付责任:
2、被保险人犯罪、拒捕、斗殴、自杀、自伤身体;
3、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件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件的机动交通工具;
4、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5、被保险人酗酒或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导致意外;
6、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不孕症、避孕及绝育手术,或因药物过敏、食物中毒、
整容、其他内外科治疗或手术导致的伤害而住院;
7、被保险人进行潜水、滑水、滑雪、滑冰、滑翔伞、跳伞、攀岩运动、蹦极、探险
活动、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或从事海上作业、井下作业、
火药、爆竹制造等高风险工作;
8、被保险人患艾滋病或感染艾滋病病毒期间;
9、被保险人体检、疗养、康复治疗住院,先天性疾病、先天性畸形或缺陷的治疗住
院,患精神病、心理疾病、职业病、性病住院;
10、被保险人美容、外科整形、牙齿修复、牙齿整形住院;
11、投保前已经发现而投保后住院治疗的疾病;
12、被保险人在非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治疗。
因上述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终止。除法律及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本公
习按【合同解除权】条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