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期限: 与保险公司约定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产品特色
保险责任
1、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于合同有效期内身故,按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
2、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于合同有效期内全残,按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全残保险金。
3、满期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于合同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按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满期保险金。
4、癌症关爱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合同有效期内初次患有癌症,我们给付基本保险金额和当时累计已交保费两者中金额较大者。
5、癌症住院补贴保险金:如因患癌症导致住院治疗,按附加合同所载的基本保险金额的0。1%乘以实际住院天数给付癌症住院补贴保险金,最多100天。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说明 |
---|---|
身故保险金 | 若于合同有效期内身故,按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身故保险金。 |
全残保险金 | 若于合同有效期内全残,按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全残保险金。 |
满期保险金 | 若于合同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按累计已交保险费给付满期保险金。 |
癌症关爱保险金 | 若于合同有效期内初次患有癌症,我们给付基本保险金额和当时累计已交保费两者中金额较大者。 |
癌症住院补贴保险金 | 如因患癌症导致住院治疗,按合同所载的基本保险金额的0。1%乘以实际住院天数给付癌症住院补贴保险金,最多100天。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符合承保条件者
保障期限: 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障期限: 与保险公司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