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银意外医疗综合保障计划2009(B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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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银人寿
- 短期意外综合保障产品,主要提供意外身故和伤残保障,针对意外住院费用也可报销。
- 保险期限: 1年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0-60周岁
产品特色
「嘉禾意外医疗综合保障计划(2009)(B款)」是针对非社保人群设计的综合医疗保障计划。提供意外身故和残疾保障、意外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疾病住院费用报销等多项保障。
本计划由「嘉禾意外伤害保险(2009)」、「嘉禾附加残疾意外伤害保险」、「嘉禾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09)(B款)」、「嘉禾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2009)(B款)」组成。
计划内容:
本计划每份包含各险种保额
险种名称 |
保险金额 |
嘉禾意外伤害保险(2009) |
50000元 |
嘉禾附加残疾意外伤害保险 |
50000元 |
嘉禾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09)(B款) |
5000元 |
嘉禾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2009)(B款) |
3000元 |
保险责任:
嘉禾意外伤害保险(2009)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而导致残疾,我们按约定的保险金额与条款中规定的该项残疾程度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相乘的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而导致身故,我们按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计划终止。
嘉禾附加残疾意外伤害保险
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而导致残疾,我们按约定的保险金额与条款中规定的该项残疾程度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相乘的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
嘉禾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2009)(B款)
对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的社保赔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我们按照80%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嘉禾附加住院费用医疗保险(2009)(B款)
对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或者自本附加合同生效日起90天后因疾病住院治疗,导致的社保赔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我们按照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的80%给付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若被保险人已从本公司或其他第三方获得赔偿,我们在扣除被保险人已获得补偿后,按照前款约定给付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
对每次住院期间前后各15天内因该次住院相同原因而产生的门诊费用,我们将按前款规定的比例给予报销,但累计给付的门诊费以约定保险金额的10%为限。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说明 |
---|---|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 |
意外残疾保险金 | |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 |
住院医疗保险金 |
投保须知
保障期限: 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