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期限: 20年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0-55周岁
产品特色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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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故保险金 | 如在年满18周岁(含)后身故,我们将按下列三者的最大值给付身故保险 金,给付后合同效力终止: ①合同标准年缴保费+合同年缴保费)x合同已缴费年期数; ②合同的保险金额; ③身故当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
满期保险金 | 如果在合同满期日仍然生存,我们将按以下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 给付后合同效办终止:合同已缴费×已缴费年期数 |
生存保险金 | 自合同生效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至合同满期日前若生存至我们将在每年的保单周年日按以下金额给付生存保险金:合同年激保费x5% |
重大疾病保险金 | 若在等待期届满后首次发生并确诊患有条款中所列的重大疾病,且自确诊之日起30天后仍生存,最高可获得重大疾病保险金。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0-55周岁
保障期限: 20年
保障期限: 20年
责任免除
被保险人因以下情形之一造成身故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1)在本合同成立之日或最后复效日(以较迟者为准)起2年内自杀;
(2)您故意造成的;
(3)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杭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如果主合同有现金价值或者未领取的款项、发生上述第(3)种情形之一时,我们将向您退还上述款项,主合同效力终正;发生上述第雌)种情形时,我们将向您退还未领取的款项,向其他权利人退还现金价值,主合同效力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