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期限: 与保险公司约定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16-65周岁
产品特色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 说明 |
---|---|
身故保险金 | 若身故,我们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 |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16-65周岁
保障期限: 与保险公司约定
保障期限: 与保险公司约定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自伤身体;
(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但被保险人被强迫、欺骗情形下服用、吸食
或注射毒品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故意自杀行为,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