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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随行卡

短期意外保障产品,主要提供意外身故和伤残保障,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也可提供赔付,每份卡单意外医疗事故累计可赔付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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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详情
  • 保险期限: 1年
  • 缴费方式:
  • 投保年龄: 18-69周岁

产品特色

产品特点

“阳光随行卡”是中德安联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本着“客户至上”的服务宗旨,依托先进的网络平台,为您量身定制的创新产品。


保险利益

投保“阳光随行卡”您可同时获得以下保障:
10万元意外身故及残疾保障
10万元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及残疾保障
累计最高15000元意外医疗保障(每次最高5000元)
意外伤害住院津贴30元/天(每次住院限90天)

保障范围

保障项目 说明
意外残疾给付 被保险人残疾的,我们按附录中〖残疾程度及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的比例乘以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残疾保险金。
意外身故给付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的伤害,并自该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事故导致身故的,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住院补贴给付 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或在等待期满后出现疾病症状或体征,经医院医师诊断必须住院治疗的,我们以保险单所载的本合同每天住院补贴金额为基数,按实际住院天数按实际住院天数给付住院补贴保险金。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 18-69周岁


保障期限: 1年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意外身故或伤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意外身故或伤残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故意杀害;  


(9)被保险人受酒精或管制药物影响;  


(10)被保险人参与执行军警任务或以执法者身份执行任务;  


(11)被保险人猝死、或因遗传性疾病或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导致的伤害;  


(12)被保险人因视力矫正、中暑、疾病、整容、妊娠、流产、分娩(含剖腹产)、药物过敏、食物中毒或因医疗事故导致的伤害;  


(13)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14)被保险人被细菌或病毒感染,但因意外伤害致有伤口而产生感染的除外;  


(15)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速降、滑雪、攀岩、登山运动、探险、武术、摔跤、特技、赛马、赛车、卡丁车等高风险运动或从事飞行活动  (商业航班除外);  


(16)被保险人非因意外事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意外身故或伤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受益人退还本合同未经过净保险费;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意外身故或伤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未经过净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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